近日,為貫徹落實“楓橋經驗”紀念大會、全國調解工作會議精神、全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暨主動創穩推進會議精神,甘肅省司法廳決定從2024年5月至12月在全省部署開展“人民調解助推主動創穩”專項行動。
專項行動堅持和發展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立足人民調解工作在法治中國建設中的新職責新使命,錨定新目標新任務,切實發揮人民調解工作在維護社會穩定中的重要作用,推進主動創安主動創穩提質增效。
專項行動重點開展六項工作:
一是做深做實做細矛盾糾紛排查化解
在綜治中心統籌下,堅持日常排查、集中排查、條塊排查相結合,緊盯重點時間節點、重點地區、重點人群,組織動員人民調解組織全面開展“縱向到底、橫向到邊”的糾紛排查。加強積石山縣地震災區糾紛排查化解。
二是深化人民調解與各類解紛方式協調聯動
對排查發現的矛盾糾紛實行清單管理,分析研判矛盾糾紛類型、特點和規律,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,明確調處化解措施和化解時限,動態掛賬銷號。
三是做優行業性專業性調解
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,推動行業專業領域的矛盾糾紛化解。推進設立律師調解工作室。積極探索推進商事調解。
四是有效發揮司法所參與和指導調解職能
推動司法所規范化建設,指導人民調解組織和人民調解員入駐同級綜治中心,實現矛盾糾紛解決“一站式”服務。推進司法協理員制度試點工作。
五是加強人民調解組織規范化建設
以鄉鎮(街道)、村(社區)人民調解委員會為重點,聚焦矛盾糾紛易發多發的重點和新興領域,依法規范設立各類人民調解組織。
六是提升人民調解員專業化職業化水平
大力加強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。持續推進人民調解員備案登記、持證上崗、等級評定工作。全面落實培訓制度,加強人民調解員紀律作風建設。